时间:2015-05-06 09:55:52
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缓解案多人少等矛盾,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6名,保洁人员2 名。现将具体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法院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保洁人员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审判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警等辅助工作,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文化程度在大中专以上、持有驾驶执照C证以上或具有速录技能、具备与审判辅助工作相适应的体能。保洁人员主要从事卫生及报纸分发辅助工作,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及贵州省有关规定;
6、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2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8:30至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钟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应聘者在报名时,须填写《钟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审查表》可从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钟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到钟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领取。报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⑴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政审证明、计生诚信证明(含未婚人员)、正面半身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及电子文档。
⑵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
三、聘用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由区法院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的驾驶或速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
四、福利待遇
按照钟山区财政直接拨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点击附件下载>>钟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辅、保洁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钟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辅、保洁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贴相片处 |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婚姻状况 | 籍贯 |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状(填应往届毕业生或社会待业青年) | 身体状况 | ||||||||
家庭详细住址 | |||||||||
家庭电话 | 手机号码 | ||||||||
报考职位 | 是否服从调剂 | ||||||||
个人简历 | |||||||||
个人特长 | |||||||||
参加选聘人员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全部属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 ||||||||
签字: | |||||||||
年 月 日 | |||||||||
区人民法院审查意见 | |||||||||
(盖章)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