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浙江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协警招聘1人公告

时间:2015-02-27 17: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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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协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协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协警)1名。

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热爱岗位工作。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4.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4.8以上,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5.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的公民(现正在海宁市保安服务公司、海宁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工作的保安员以及被上述单位解聘、开除、辞退,或自行辞职的保安员除外)。

6.外语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文宗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2楼206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7015366。

三、招聘办法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公安局协警报名表》一份。

3.招聘程序:依照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015年2月27日


 


The best argument is that which seems merely an explanation. 最有力的争辩看上去只是一种解释.
It is an equal failing to trust everybody and to trust nobody. 轻信所有人和不相信一切人同样是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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