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12 10:11:25
原标题:平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平阳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4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公安局一楼打字室(昆阳镇白垟路)。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四)经面谈、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文职类需参加技能测试)。
三、福利待遇
看守所、拘留所协警、文职年薪不低于3万元(包括各种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其余单位协警、文职年薪不低于2.5万元(包括各种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工作满1年后按工龄调整工资,3.5万元封顶)。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2个月。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169908,63189956。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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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平阳县公安局编外用工招聘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1 | 看守所协警 | 19 | 男性 | 20-40周岁(1995年1月以前,1975年1月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及有监管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及有监管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2 | 看守所窗口接待员 | 2 | 女性 | 20-35周岁(1995年1月以前,1980年1月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监管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3 | 看守所文职 | 1 | 女性 | 20-32周岁(1995年1月以前,1983年1月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有文字工作经验 |
4 | 拘留所协警 | 10 | 男性 | 20-40周岁(1995年1月以前,1975年1月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及有监管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及有监管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5 | 刑大协警 | 3 | 男性 | 20-32周岁(1995年1月以前,1983年1月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6 | 文职 | 5 | 男女不限 | 20-35周岁(1995年1月以前,1980年1月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7 | 合计 | 40 |
平阳县公安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