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2 11:45:21
1.问:如何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人员名单?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考录公告公布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和面试的人员名单。
2.问:何时查询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
答: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报到等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10月31日9:00后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公务员考录”栏目,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聘公告”“重要通知”栏查询。同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可能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成绩公布时发布的本职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最低分数线附近的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注意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本职位有递补机会时进入递补。
3.问: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标准如何?
答:本次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及忠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职位的报考人员要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人员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