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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年注会《经济法》考点: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时间:2016-03-19 19: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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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春节已过,2016年注会考试备考复习扬帆起航。为了帮助大家提升备考效率,91考试网小编根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届至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2)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行为所确定的法律效力消灭。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以未来不确定的事实作为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者消灭的依据,所以该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者消灭具有不确定性;

  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者消灭的依据,由于期限的到来是一 个必然发生的事件,所以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者消灭是确定的、可预知的。

  距离2016年cpa考试越来越近了,祝大家都能轻松过关!


The good or ill of man lies within his own will 人的善良或邪恶都存在于他自己的意志之中.
Other people's defects are good teachers. 别人的缺点就是自己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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