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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经济法》: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03-19 19: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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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为了帮助大家提升备考效率,整理 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经济法》: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知识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成立的时间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解释】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成立的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者盖章的,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

  (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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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ship disposes man to meet adversity. 艰苦的生活使人能面对逆境。
Dry bread at home is better than roast meat abroad. 在外吃烤肉不如在家啃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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