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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税收法律关系

时间:2016-03-19 19: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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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稍纵,备战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时候到了。下面是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税收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1)法律关系的主体

  ①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

  ②行为能力的划分:

  完全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2.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人的行为。其中事件包括人出生与死亡、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事件的经过;人的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点击查看更多《经济法》知识点>>>

  
I can resist everything except temptation. 我什么都能抵制,只有诱惑除外。
True affluence is not needing anything. 一无所缺是真正的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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