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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年注会《税法》考点:法律地位

时间:2016-03-19 18: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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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根据报考科目合理安排备考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提升备考效率,91考试网小编根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法律地位。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 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调整范围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2016已经到来,注会考试还会远吗?祝大家都能轻松过关!


Each of us is the accumulation of our memories. 我们每个人都是我们记忆的累积。
Without respect, love cannot go far. 没有尊重的爱难以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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