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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税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时间:2016-03-19 18: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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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即将结束,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很快就要到来。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帮助大家提升备考效率,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税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知识点: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工作等;义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等。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等;义务: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公正性。2.自愿性。3.有偿性。4.独立性。5.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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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east said, the soonest mended. 少说一句,息事宁人。
A boaster and a liar are all one. 吹牛撒谎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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