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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税法》:税务代理概述

时间:2016-03-19 18: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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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来临,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离我们越来越近。为了方便广大考生预习,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税法》:税务代理概述。

  知识点:税务代理概述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其办理涉税事宜的各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总称。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1.咨询、服务类(12项)

  (1)代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5)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6)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审查纳税情况

  (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提示】不包括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2.鉴证类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 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点击查看更多《税法》知识点>>>

  
Nothing in life is to be feared.It is only to be understood. 生活中没有可怕的东西,只有需要理解的东西.
His bashful mind hinders his good intent. 害羞使好意无法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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