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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法律制度(总则)(六)

时间:2011-01-02 19: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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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提示:此部分内容请考生与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中的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相区分。
11、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白糖的合同。就在B公司将白糖交付A公司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白糖实际上是毒品,遂予以查封。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合同属于( )。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可撤销的合同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表见代理。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张某虽然已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农机站有理由相信张某仍是石油公司的代理人。因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12、张某是某石油公司的业务员,一直代理公司与某农机站的石油供应业务。后张某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张某仍以石油公司的名义与农机站签订了合同,该合同属于( )。
 A.效力待定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视为同意追认,该合同有效  B.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无效  C.视为默示同意,该合同有效  D.该合同仍为效力待定合同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
14、下列有关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区别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  B.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  C.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损失要大于或等于违约责任赔偿的损失  D.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而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生效之后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于8月1日前支付6万元货款,作为后履行一方的乙公司有权拒绝甲公司要求其履行交付西服的要求。
1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履行原则。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应当向A承担违约责任。
16、甲和A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债务人甲向第三人乙履行交货义务,甲在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当( )。
 A.不承担违约责任  B.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向A承担违约责任  D.同时向A和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规定: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17、甲公司与乙空调器厂签订一份空调器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付款。后乙空调器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根据规定,乙空调器厂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8、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的界定。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19、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1个月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保证期间。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双方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都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0、甲于2008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合同约定:甲应于2009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未约定保证期间。如果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至( )。
 A.2009年2月1日  B.2009年3月5日  C.2009年6月5日  D.2009年9月5日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保证方式。对于一般保证,只有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1、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一般保证责任,如果甲企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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