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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法律制度(分则)(二)

时间:2011-01-02 19: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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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竣工之日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货运合同的相关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收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10、在货运合同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的( )。
 A.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支付运费  B.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C.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D.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不得要求返还  
参考答案: [A,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时,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关于保管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保管合同一般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B.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时,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D.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答案: [B,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12、甲公司与乙仓库签订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由乙保管甲的一批货物。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同自交付货物时生效  B.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C.如合同未约定储存期间,乙仓库可随时要求甲公司提走货物  D.甲公司在仓单上进行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可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让与丙企业  
参考答案: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仓储合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13、甲、乙签订了一个仓储合同,甲把货物储放在乙处,双方没有约定储存期间,在2007年6月13日乙要求甲在2007年6月14日取走货物,2007年6月14日甲没有取走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B.没有约定储存期间,该仓储合同无效  C.甲不承担违约责任  D.乙应当给予甲一定的必要准备时间  
参考答案: [A, B,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甲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丙订立合同,并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第三人丙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致委托人乙损失时,应由行纪人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甲公司(经批准有权经营行纪业务)受乙公司委托,为其购买某种产品。甲公司经考查后,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以质量较差的该项产品交付,致使乙公司在以该产品为原料进行深加工时发生事故遭受财产损失10万元人民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以自己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  B.对甲、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甲公司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C.乙公司的财产损失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的财产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 [A, B,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以上四项均属于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况。
15、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 )。
 A.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相竞争的技术  B.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零部件  C.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  D.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参考答案: [B,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可以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范围。根据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包括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方案,不包括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的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对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
1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有( )。
 A.尚未掌握的材料生产技术方案  B.现有产品的工艺变更  C.现有产品的材料配方调整  D.现有产品的改型  
参考答案: [A,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实施许可的方式。实施许可分为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
17、专利实施许可分为( )。
 A.普通实施许可  B.特殊实施许可  C.独占实施许可  D.排他实施许可  
综合题
(每小题10分)
参考答案: (1) 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有效。根据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不合理。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3)没有解除。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不需要经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答案解析: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一项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为30年。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事项:(1)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修费用。(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3)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4)在承租期间,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房屋出售。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承租人要求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修费用是否合理?为什么?(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4)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5)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不能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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