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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会《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详解(完美word版)

时间:2015-09-08 16: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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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考试历年真题是考生们备考时不可或缺的资料,通过对真题的专研,不仅能掌握每科的考试范围,还能掌握考试重点和出题思路,参考价值极大,以下是小编为考生们精心整理的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修订版):

单项选择题试题及答案解析

多项选择题试题及答案解析

案例分析题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

(完整修订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 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明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B.小明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C.小明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

  D.小明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

  【答案】C

  【解析】(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小明肯定享有民事权利能力,选项BD错误;(2)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肯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A错误;(3)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判断和确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腿部是否残疾与此无关。

  2. 甲欲低价购买乙收藏的一幅古画,乙不允。甲声称:若乙不售画,就公布其不雅视频,乙被迫与甲订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效力为( )。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变更、可撤销

  【答案】D

  【解析】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3.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4.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2012年4月1日

  B.2013年3月1日

  C.2012年3月1日

  D.2013年4月1日

  【答案】D

  【解析】买卖合同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1年4月1日)开始计算。

  5.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 )。

  A.50年 B.60年 C.30年 D.70年

  【答案】D

  【解析】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6.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B.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C.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者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C

  【解析】(1)已经毁损: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可能毁损: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7. 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B.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C.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答案】C

  【解析】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C.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D.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

  【解析】(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9. (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解散清算时,企业债务清偿顺序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税款、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银行借款

  B.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银行借款

  C.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银行借款、税款

  D.税款、银行借款、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答案】B

  10.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1. 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同时丙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是( )。

  A.列入法定公积金

  B.列入资本公积金

  C.列入任意公积金

  D.列入盈余公积金

  【答案】B

  【解析】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13.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由发行人聘请

  B.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C.发行公司债券应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债券做出信用评级

  D.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

  【答案】B

  【解析】(1)选项A: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2)选项C: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②对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是资信评级机构,而非资产评估机构;(3)选项D: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采取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提高偿债能力,控制公司债券风险。

  14. 2013年6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有资格担任管理人的是( )。

  A.曾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B.甲公司董事丁

  C.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但现已重获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乙

  D.甲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妻子戊

  【答案】A

  【解析】(1)选项A: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不得担任管理人,丙律师事务所已经超过了3年;(2)选项B: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管理人;(3)选项C: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与现在是否重新取得无关);(4)选项D: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

  15.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

  A.支付职工劳动报酬

  B.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C.向他人无偿转让企业财产

  D.在设定债务的同时,为该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2)选项D:债务人在可撤销期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该情形属于对价行为,并未造成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不能撤销。

  16.根据国内信用证法律制度的规定,开证行收到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单据等材料,并与信用证条款核对无误后,若发现开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信用证金额的,开证行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

  A.在规定付款时间内全额付款

  B.在规定付款时间内,在保证金以及申请人存款账户余额范围内付款

  C.拒绝付款并将有关材料退还受益人开户行

  D.在征得开证申请人同意后全额付款

  【答案】A

  【解析】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17.甲曾担任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后因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自被免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该期限是( )。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答案】C

  【解析】(1)重大损失:革职反省5年;(2)特别重大损失或者经济犯罪:反省一辈子。

  18.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是( )。

  A.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财政部

  【答案】D

  【解析】财政部门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

  19.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的最长审查时限为( )。

  A.60日

  B.90日

  C.180日

  D.210日

  【答案】C

  【解析】反垄断审查程序的最长时限为:30日(初步审查)+90日(第二阶段审查)+60日(可能出现的延长)=180日。

  20.依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价格垄断协议行为,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机构是( )。

  A.国家发改委

  B.国家工商总局

  D.商务部

  D.国家质检总局

  【答案】A

  【解析】(1)国家工商局负责非价格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2)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3)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21.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定期限后,即成为“境内个人”,其发生在境内外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该连续居住的期限是( )。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答案】B

  【解析】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 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22.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 )。

  A.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

  B.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项目

  C.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D.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项目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2)选项B: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23. 下列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其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对外贸易经营实行特许制,经营者需经审批并获得外贸经营资格

  B.国家可以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C.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

  D.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家工商总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答案】B

  【解析】(1)选项A: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取消了外贸特许制,只要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2)选项B: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3)选项C: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个人, 给予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权是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的一大进步;(4)选项D: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24.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的是( )。

  A.许可证管理

  B.关税配额及许可证管理

  C.配额管理

  D.非关税配额及许可证管理

  【答案】A

  【解析】(1)货物: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2)技术: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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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项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诉前财产保全

  B.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C.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D.债权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权利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债务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债权人作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3)选项C:权利人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导致诉讼时效中断;(4)选项D: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2.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月球表面

  B.药品

  C.土地

  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答案】BCD

  【解析】所有权是指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物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属于物,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

  3.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有( )。

  A.买卖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意外灭失

  B.约定在出卖人营业地交货,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前往提货,后货物在地震中灭失

  C.出卖人依约为买受人代办托运,货交第一承运人后意外灭失

  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意外灭失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选项B: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3)选项C: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出卖人依约代办托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选项D:出卖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 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资格解除与认定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股东乙病故后,其妻作为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资格,公司依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规定予以拒绝

  B.股东丙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C. 股东甲未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D.实际出资人丁请求公司解除名义股东戊的股东资格,并将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未获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绝

  【答案】AD

  【解析】(1)选项A: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在本题中,既然公司章程中有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明确规定,该公司的做法合法;(2)选项B: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本题中,股东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不合法;(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4)选项D: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公开发行股票,无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B.在转股期限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C.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D.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程序与公开增发股票的程序相同,均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6.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中,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的有( )。

  A.债务人所欠银行未到清偿期的借款

  B.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

  C.债务人所欠税款

  D.债务人所欠职工医疗费

  【答案】AC

  【解析】(1)选项A: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应当申报;(2)选项BD: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3)选项C: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

  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所为的下列背书行为中,无效的有( )。

  A.再质押背书

  B.委托收款背书

  C.有偿转让背书

  D.无偿转让背书

  【答案】ACD

  【解析】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并不享有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因此,票据质权人再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8.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

  A.协议转让

  B.无偿划拨

  C.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

  D.增资扩股

  【答案】ABCD

  【解析】(1)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间接转让”,是指国有股东因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原因导致其经济性质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行为。

  9.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有( )。

  A.申请公司破产

  B.分配公司利润

  C.发行公司债券

  D.增加注册资本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一般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选项BCD: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10. 经营者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的下列协议中,被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明确禁止的有( )。

  A.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B.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高价格

  C.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D.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地域范围

  【答案】AC

  【解析】(1)选项B: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属于《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高价格”,并不违法;(2)选项D:“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就“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达成的垄断协议,属于《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而“经营者与其交易相对人”(如生产商和销售商)达成的“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地域范围”的协议,并不违法。

  11.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正当理由的有( )。

  A.处理鲜活商品

  B.清偿债务

  C.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

  D.处理积压商品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12.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表述中,符合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B.合作企业可以采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

  C.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D.外资企业不得采取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形式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而非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2)选项C: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3)选项D: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13.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出资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中方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B.外方投资者以现金出资时,可以外币缴付出资,也可以其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缴付出资

  C. (本选项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中外投资者对其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拥有所有权,该实物上是否设有担保物权在所不论

  D. (本选项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中外投资者以实物出资需要作价时,其作价由中外投资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中外投资各方同意的第三方评定

  【答案】ABD

  14. (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结汇的外债有( )。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

  B.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C.外国政府贷款

  D.中资企业直接对外商业性借款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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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案例分析题

  (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案例1】(本小题13分。)

  自2012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2年12月17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2011年10月8日,B公司向C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所属机器设备为B公司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B公司到期未偿还C银行的借款。C银行将上述抵押物拍卖得款900万元,将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2)2012年7月,A公司向D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2年11月,A公司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机床售与E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E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D公司获悉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E公司后,要求E公司返还机床,遭E公司拒绝。

  (3)2009年1月,A公司与F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所属500平米门面房出租给F公司用作超市经营,租期5年,每年1月底前支付当年租金,F公司一直正常缴纳租金。2013年2月,管理人通知F 公司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但F公司表示反对。

  (4)2011年10月,A公司欠刘某专利转让费29万元到期未付。2012年12月20日,刘某将该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G公司。G公司现提出,以该债权与其所欠A公司的30万元货款在相同金额范围内抵销。

  (5)2012年8月17日,供电局向A公司发出欠缴电费催收通知书,要求A公司一周内补缴拖欠电费20万元,否则将对其生产区停止供电,A公司于8月22日向供电局补缴了全部拖欠电费。2013年2月,管理人主张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银行以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E公司是否有权拒绝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果E公司拒绝了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D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能否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3)管理人是否有权解除A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管理人是否有权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C银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如破产企业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企业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在本题中,由于A公司仅为担保人,并非主债务人,因此,对于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C银行只能向主债务人B公司追偿,而不能向A公司申报破产债权。

  (2)①E公司有权拒绝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根据规定,E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E公司当时善意、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有偿取得并已经交付)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E公司有权拒绝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②D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3)管理人无权解除A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对于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除存在严重影响破产财产的变价与价值、且无法分别处分等特殊情况外,管理人不得违背合同约定任意解除合同;在变价破产财产时,房屋可以带租约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

  (5)管理人无权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根据规定,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2】(本小题12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最高得分为17分。)

  A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向B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价款。2010年3月1日,A公司签发一张以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已经签章),到期日为2010年9月1日。A公司将该汇票交给采购经理甲,拟由其携至B公司交票提货。

  甲获取汇票后,利用其私自留存的空白汇票和私刻的A公司和承兑银行的公章及其各自授权代理人的人名章,按照A公司所签发汇票的内容进行复制,3月20日,甲将其复制的汇票交付B公司,提走机床并占为己有。4月10日,甲将汇票原件交回A公司,声称B公司因机床断货要求解除合同。

  3月23日,B公司为向C公司购买原料,将甲交付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

  6月1日,C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则向C公司支付现金29万元。

  7月1日,D公司为支付厂房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对C公司与D公司之间票据转让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

  9月5日,E公司向汇票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告知,该汇票系伪造票据,原票据已于4月15日由出票人A公司交还该行并予以作废,该行对此伪造票据不承担票据责任,银行将该汇票退还E公司,并出具了退票理由书。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E公司是否有权向A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2)D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4)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5)E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案例2答案】

  (1)E公司无权向A公司追索。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A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2)D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未以真实交易关系作为原因关系的背书行为无效,被背书人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在本题中,C公司和D公司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该背书行为无效,D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3)E公司取得了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尽管D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E公司背书转让时,E公司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

  (4)E公司无权向甲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甲)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5)E公司有权向B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B公司),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案例3】(本小题13分。)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拔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0月12日,乙公司交付了20台货车,次日,甲乙双方办理了货车所有权登记。

  2011年11月,甲公司在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开始建造办公楼,2012年6月建成。2012年8月,甲公司以该办公楼作抵押,从丙银行贷款3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甲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1月26日,甲公司将20台货车出租给丁公司,每台月租金1万元,租期3年,但甲丁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 于2012年10月10日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将20台货车卖给戊公司。

  戊公司受让货车后,通知丁公司向自己缴纳租金,丁公司主张:戊公司并非出租人,无权向其收取租金;甲公司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应承担相应责任。戊公司催收租金无果,遂通知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刻交回货车。

  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1200万元,其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为350万元。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丙银行则主张对拍卖款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何时从乙公司处取得货车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货车租赁合同是否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并说明理由。

  (3)戊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租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立刻交回货车?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对货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6)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要求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土地出让金?并说明理由。

  (7)乙公司在实现抵押权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金额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案例3答案】

  (1)甲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取得货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

  (2)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货车租赁合同不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根据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本题中,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3年期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该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视为不定期租赁。

  (3)戊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租金。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在本题中,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丁公司和新出租人戊公司继续有效,戊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租金。

  (4)戊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立刻交回货车。根据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在本题中,该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戊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戊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立刻交回货车。

  (5)丁公司对货车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6)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土地出让金。根据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当首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抵押权人可主张剩余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7)乙公司在实现抵押权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金额是200万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在本题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1200万元,应当首先依法补缴650万元土地出让金,扣掉办公楼的对应价款350万元后,乙公司对剩余的20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例4】(本小题17分。)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并说明理由。

  (3)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2011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案例4答案】

  (1)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在本题中,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董事孙某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5人,超过了全体董事的半数,因此,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

  (2)甲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首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其次,法律并未规定董事会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要有一定原因,甲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甲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

  (3)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时间距其离职(2011年7月1日)未超过6个月。

  (4)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5)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6)①钱某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在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的同时,应当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责任。在本题中,即使有证据证明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钱某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也不能免除钱某的责任(同时应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②李某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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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ant dropping wears away a stone. 滴水可以穿石.
Hope is life and life is hope 希望就是生活,生活也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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