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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银行招聘考试题库及答案详解(法律)(三)

时间:2014-10-30 18: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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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受案范围。
97.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监督的对象就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是由行政
制度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概括起来有两类:一是保级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作出各种
行政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指在地方,以各级人民政府为统帅的各级各类地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
围内可以作出各种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98.C【解析】票据发行便利属于商业银行的承诺业务,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周转性票据发行融资的承
诺。
99.B【解析】劳动和受教育集权利和义务于一体,体现了公民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因些,B 选项是正确的。
100.A【解析】对政府官员,公民没有直接惩罚权、选举权和罢免权,所以“利剑”指的就是监督权。
101.A【解析】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强制拘留、强制
扣留、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强制约束、强制遣返、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收容审查、强制履
行等。
102.D【解析】《继承法》第5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当几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其效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是D。
103.A【解析】《刑法》第77 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
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
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刑罚。”《刑法》第76 条规定:“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
七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故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交通肇事罪,
不应当撤销缓刑。
104.D【解析】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
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目前各国采用的通倒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国《立法法》第84 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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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105.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
根据该法第207 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
反控告:“重伤”超出了该法第204 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 条的规定,重伤案的侦查应由公安机
关进行;根据该法第108 条第3 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106.B【解析】这个案例表明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超
过了限度,一般违法行为就会转化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可见,正确答案应为B。
107.A【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30 条的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108.C【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 条第1 款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
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
者退货.”
109.D【解析】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讲求效能和公平合理原则。
110.D【解析】所谓法律部门,亦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
通常凡是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全部现行法
律构成的整体.
111.B【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是法的规范作用的首要体现,即对本人行为的指引。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112.A【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 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受害人童某及
其监护人他的父亲,都没有过错,因此,民事责任责任应由方某全部承担。
113.B【解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
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
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甲乙两人合谋属共同犯罪,不管谁致他人死亡,均属犯罪既遂。
114.C【解析】《合同法》第66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
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乙之间所签订的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虽未确定先后履行顺序,
但对于交付房屋所有权而言,不存在部分履行的问题,买受人甲已付20 万元,只剩5000 元未付,该5000 元相对于
20 万元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依照通常情况,乙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部分仅为该5000 元,因乙无法部分行使
同时履行抗辩权,依照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故C 选项正确。
115.C【解析】略
116.C【解析】A 项为政党监督,D 项为司法监督,立法机关即为权力机关。故C 正确。
117.B【解析】《宪法》第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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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118.C【解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践证明,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119.C【解析】《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体系,它调整着我国根本的社会关系,规定着国家制度
和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重大问题,是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法律体系。在实施《宪法》的诸多部门法中,《行政法》与《宪
法》关系最为密切,是《宪法》的最重要实施法。《行政法》的这种地位,主要由以下原因决定:①《行政法》是实施
规定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及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部门法,这些《宪法》规范所调
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而其他部门法所实施的《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有关系则
相对次要。②《行政法》是较全面实施《宪法》规范、贯彻《宪法》所确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的部门法,它所调整的
国家和社会生活领域极为广泛,几乎涉及《宪法》调整的所有领域,而其他部门法则只调整某个领域或某些方面的社
会关系。由此可知,《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体系。本题答案为C。
120.B【解析】《宪法》第101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
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B 项中由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罢免该市某一失职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做法不符合《宪法》
的规定,构成违宪。
121.D【解析】由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因此二者不可能一一对应,法律条文在表现法律
规范时往往不是显示其全部,同样同一法律规范也有可能存在于几个法律条文中,甚至在几个法律部门里得到表现。
122.C【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 条第2 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A 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 个死刑罪名,其中包括盗窃
罪,故犯盗窃罪不会被判死刑,B 项说法错误。《刑法》第276 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 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C 项说法正确。
《刑法》第244 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 年以上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强迫劳动的,最高刑可判10 年有期徒刑。
D 项说法错误。
123.A【解析】《社会保险法》第10 条第1 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
本养老保险费。故A 贡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124.D【解析】法的规范作用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指引作用,是明确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应
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2)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的行为规则,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违法的作用。
(3)预测作用,是说人们事前可以预计到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
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4)教育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
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作用。(5)强制作用,是指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是法律规范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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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属性。
125.C【解析】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
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126.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
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案当中,
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应该认定为合法
有效的民事行为,其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故本题B 选项正确。
127.D【解析】我国《专利法》第2 条第1 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故
本题正确答案为D。
128.B【解析】《刑法》第62 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
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据此可知A 项正确。第74 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C 项正
确。第69 条第1 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
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 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
35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 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 年。D 项正确。B 项说法错误。免除处罚,
也称免除刑罚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但对行为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免除处罚以行为构成犯罪
为前提,故对于非犯罪行为,不得适用免除处罚。本题正确答案为B。
129.D【解析】我国现行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130.B【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客体必须是人们能够感知的。所以B 是错误的。
131.B【解析】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采用了四分法。第一、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 周
岁的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第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
满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三,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有两种情况;(1)已满14 周岁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75 周
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
已满16 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 周岁,不适用死刑。
132.A【解析】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违法或不当担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依法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恢复行政行为作
出前的状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是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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