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招聘考试 ★ 
 ★ 银行招聘考试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财务管理 常识判断 法律常识 管理学 会计学 货币银行学 计算机 金融学 经济学 市场营销学 逻辑判断 数学运算 数字推理 图形推理 言语理解 资料分析 病句判断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选词填空 时事政治

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法律常识】

时间:2016-09-22 21:13:46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单选题   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  )。
A. 故意杀人未遂
B. 故意杀人既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预备



单选题   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  )。
A. 故意杀人未遂
B. 故意杀人既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 :B【解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甲乙两人合谋属共同犯罪,不管谁致他人死亡,均属犯罪既遂。


本题所属考点-法律常识



By the side of sickness health becomes sweet. 不生病不知道健康的快乐。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银行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银行招聘考试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