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农村信用设复习题五

时间:2011-09-18 22:50:57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116、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⑴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⑵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117、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⑴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⑵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⑶确定的金额;

⑷付款人名称;

⑸收款人名称;

⑹出票日期;

⑺出票人签章。

118、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如何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119、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如何计算?实付贴现金额如何计算?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
120、承付货款分为几种?承付期如何规定?
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⑴验单付款。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⑵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对收付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在托收凭证上注明验货付款期限的,银行从其规定。
121、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四不准”?
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122、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九不准”?
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123、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应按照《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承担哪些责任?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应按照《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24、企业占用贷款买卖股票任何处理?
银行不得贷款给企业买卖股票,若发现企业占用贷款买卖股票(包括认购新股),银行要立即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违规企业停止贷款,由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125、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发生哪些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派出机构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派出机构报告;
⑴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发生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
⑵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
⑶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因辞职、撤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因意外伤害、疾病、学习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1个月以上。
126、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授权遵循那些原则?
⑴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实行逐级有限授权。
⑵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等,实行区别授权。
⑶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业绩、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及时调整授权。
⑷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超越授权,应视越权行为性质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要实现权责一致。主要负责人离开现职时,必须要有上级部门做出的离任审计报告。
127、商业银行授权、授信分为那两种方式?其权限如何?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分为基本授权、授信和特别授权、授信两种方式。
(1)基本授权是指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经营所规定的权限。
(2)特别授权是指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特殊业务,包括创新业务、特殊融资项目以及超过基本授权范围的业务所规定的权限。
(3)基本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每个地区、客户的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
(4)特别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特殊需要,对特殊融资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
128、商业银行授权和授信的有效期为几年?
商业银行授权和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
129、对受权人超越授权范围从事业务经营的行为,视越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哪些处分?
⑴警告;
⑵通报批评;
⑶限期纠正或补救;
⑷停办或部分停办业务;
⑸调整或取消授权;
⑹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1年至终生在金融机构的任职资格。
130、如何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论述题)
答案见《关于进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理论考试的通知》(宛银监通[2005]49号)附件《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131、如何做好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
⑴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积极做好信贷支农工作;
⑵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春耕生产;
⑶严格贷款管理,确保支农重点;
⑷进一步完善贷款方式,改善金融服务;
⑸坚持贷款公开和利率优惠政策,接受群众监督;
⑹健全信贷岗位责任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⑺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信贷支农工作的顺利进行。
132、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应坚持哪些原则?
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应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
133、以县联社为单位统一法人募集的股金中,持股比例如何规定?
单个自然人社员(职工)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单个法人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其中,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
13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⑴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
⑵选举理(董)事、监事和被选举为理(董)事和监事;
⑶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
⑷获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⑸享有股金分红和参与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转让股金和优先认购股金;
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135、农户联保贷款实行哪些管理办法?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管理办法
136、具备哪些条件的借款人可以自愿组成联保小组?
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⑵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贷款人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
⑶具有贷款资金需求;
⑷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⑸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
137、关于规范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行为的要求?
农村信用社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切实依法合规经营。农村信用社不得向储户、单位存款的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除利息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或馈赠物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农村信用社不得要求贷款客户先满足一定存款额度等以贷引存的做法,不得许诺储户的部分存款以股金形式分配高额股息,不得采取以搭售金融产品进行优惠的方式吸收存款。农村信用社不得利用票据滚动承兑贴现增加存款、发放历史性贷款派生存款、其他资产抵押回购协议获取存款等方式以增加时点性存款。
138、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监测、审核的主要内容?
⑴辖内各农村信用社执行大额贷款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上报内容是否真实;
⑵联社是否建立了大额贷款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有关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⑶发放大额贷款,是否按规定经过上级管理部门的审批或咨询,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批、认可依据的科学性、真实性;
⑷发放贷款是否严格执行以“三查”为基础的审贷分离制度;
⑸对同一借款人发放多笔贷款的,是否按要求进行合并计算;
⑹大额贷款是否有违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情况;
⑺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等不正当手段,故意超限额放款情况;
⑻有无向已超比例的借款企业增加贷款,形成“垒大户”;
⑼贷款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
⑽辖内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对出现风险或存在潜在风险的大额贷款是否及时采取有效保全措施。
⑾需要进一步检查核实的情况和问题。
139、农村信用社以县(市)联社为单位统一法人申报审批工作分为几个阶段和环节?
农村信用社以县(市)联社为单位统一法人申报审批工作分为筹建申报审批和开业申报审批两个阶段。
筹建申报审批阶段分为筹建准备、筹建预审、筹建初审、筹建审批四个环节进行;
开业申报审核分为开业准备、开业预审、开业初审、开业审批四个环节进行。
140、以县(市)联社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具体条件是?
⑴全辖农村信用社统算,账面资能抵债;
⑵基层信用社自愿;
⑶县(市)联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⑷统一法人后股本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使核心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2%。
140、申请兑付专项票据的信用社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兑付专项票据的信用社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降幅真实并达到兑付条件;经营财务状况逐步好转,支农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实质进展;内部管理明显改善;外部约束明显增加;建立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初步形成了激励和约束机制。
141、实行两级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多少?实行统一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多少?
实行两级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应达到2%;实行统一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应达到4%。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 银行从业考试真题 ★ 
 ★ 银行从业资格题库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