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2013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精讲第三章(三)

时间:2013-01-10 16:53:58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具体管理方式不同之外,有许多共同点:两种存款业务都是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的信用行为,都可按存款期限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客户类型分为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等。许多银行提供“本外币一本通”之类的存款产品,实际上已将人民币账户与外币账户的界限淡化。
目前,我国银行开办的外币存款业务币种主要有9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不能直接存入账户,需由存款人自由选择上述货币中的一种,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存入。
(1)外汇储蓄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外汇结算账户用于转账汇款等资金清算支付,外汇储蓄账户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
《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进行了相应调整和改进,“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现钞和现汇管理的界限虽然取消,但由于现钞和现汇的成本费用不一样,各家银行在日常操作上还会有区分,现钞和现汇仍执行两种不同的汇率,进行独立核算。
(2)单位外汇存款
①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 
②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包括贷款(外债及转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B股交易专户等。
3.1.2借款业务
商业银行的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种。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形式。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具体包括发行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1.同业拆借
我国的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下简称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具有期限短、金额大、风险低、手续简便等特点,从而能够反映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状况。因此,同业拆借市场上的利率是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从2007年1月4日起正式运行,在每个交易日的上午l1:30通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对外发布,为我国金融市场提供了1年以内产品的定价基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是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与纯粹以信用为基础、没有任何担保的同业拆借相比,债券回购的风险要低得多,对信用等级相同的金融机构来说,债券回购利率一般低于拆借利率。因此,债券回购的交易量要远大于同业拆借。
3.向中央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在需要时还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但是,商业银行一般只把向中央银行借款作为融资的最后选择,只有在通过其他方式难以借到足够的资金时,才会求助于中央银行,这也是中央银行为什么被称为“最后贷款人”的原因。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有再贴现和再贷款两种途径。
4.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我国商业银行所发行的金融债券,均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的。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但是,根据商业银行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豁免前述个别条件。

3.2 资产业务
3.2.1 贷款业务
1.贷款业务概述
贷款是指经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相关的各项业务。
贷款业务有多种分类标准,按照客户类型可划分为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划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目前,我国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总行统一制定信贷政策)、统一授信管理(控制融资总量及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融资额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以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业务风险。
我国自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国际银行业普遍认同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
2.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贷款是指以自然人为借款人的贷款。虽然部分个人贷款也用于生产经营,但绝大多数个人贷款主要用于消费。个人贷款主要分为四大类,即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
(1)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个人贷款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银行向自然人为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而发放的贷款。
②二手房贷款,是银行向自然人在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再次交易的住房而发放的银行自营性贷款。
③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购买、建造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④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银行以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银行自营性贷款的组合。
⑤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自有住房作最高额抵押、可在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贷款。
⑥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未通过合作机构推介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
⑦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贷款利率不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或市场利率变化而浮动的个人住房贷款。
⑧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贷款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
(2)个人消费贷款
①个人汽车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人民币贷款。我国规定,在贷款额度方面,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60%;所购车辆为二手车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在贷款期限方面,如所购车辆为自用车,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车或二手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②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两大类。
③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是指银行对个人客户发放的可在一定期限和额度内随时支用的人民币贷款。借款人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④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⑤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银行对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的人民币贷款。 
⑥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其他自然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类国债、个人寿险保险单以及银行认可的其他权利出质,由银行按权利凭证票面价值或记载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
(4)个人信用卡透支
个人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进行信用消费、取现或其他情况所产生的累积未还款金额。
个人贷款业务的还款方式通常包括等额本息及等额本金两种,目前各银行还根据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还款方式及还款服务,目前较为常见的特色还款方式包括:按周还本付息、递增还款法、递减还款法、随心还还款法等。
3.公司贷款业务
公司贷款,又称企业贷款或对公贷款,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对象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流动资金需求,或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平均占用的流动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①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②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周期性、季节性资金的需要。
③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的、长期流动性资金需要。
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流动资金整贷整偿贷款、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和法人账户透支四种形式。
①流动资金整贷整偿贷款,是指客户一次性提取全部贷款,贷款到期时一次还清全部贷款本息。这种贷款是流动资金贷款中最常见的形式。
②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是指客户一次性提取全部贷款,但分期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③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指银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逐笔归还、循环使用。
④法人账户透支,即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2)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也称为项目贷款,是为弥补企业固定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但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按照用途划分,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包括如下四类:①基本建设贷款。②技术改造贷款。③科技开发贷款。④商业网点贷款。
(3)并购贷款
并购贷款是指银行为境内企事业法人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发放的贷款。
(4)房地产贷款
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四大类。公司业务中房地产贷款是指前三类贷款。
①房地产开发贷款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两大类。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商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贷款用途限于客户正常建造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所需的资金,一般包括拆迁费、建安费、装修费等费用的支出。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宾馆(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建设的贷款。同时,对非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综合性房地产项目,其贷款也视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
②土地储备贷款,是指为解决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或受政府委托依法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及储备工作的企业法人因依法合规收购、储备、整理、出让土地等前期相关工作时产生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③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
(5)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参与银团贷款的银行均为银团贷款成员。银团贷款成员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并按实际承诺份额享有银团贷款项下相应的权利、义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贷款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
①银团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发起组织银团、负责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安排者。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贷款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
②银团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协议签订后,按


首页 上页 2 3 4 下页 尾页 3/6/6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 银行从业考试真题 ★ 
 ★ 银行从业资格题库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