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0 17:57:29
附件1:2017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费渠道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性质 | 招聘计划 | 岗位简介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笔试科目 |
1 |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 差额拨款 | 全科医师特岗 | 100101 | 专技 | 1 | 全科诊疗 | 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详情见招聘公告 | 医学基础知识 |
2 | 凤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全科医师特岗 | 200102 | 专技 | 1 | 全科诊疗 | 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详情见招聘公告 | 医学基础知识 |
3 | 振安区汤山城镇中心卫生院 | 差额拨款 | 全科医师特岗 | 300103 | 专技 | 2 | 全科诊疗 | 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详情见招聘公告 | 医学基础知识 |
4 | 振兴区医院 | 差额拨款 | 全科医师特岗 | 400104 | 专技 | 1 | 全科诊疗 | 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详情见招聘公告 | 医学基础知识 |
2017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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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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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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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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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照片处
(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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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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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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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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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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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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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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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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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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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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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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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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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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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包括学习经历和 社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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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诺书: 本人保证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证件真实、有效。否则同意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承诺人(考生手写签字):
2017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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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初审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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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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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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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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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岗位代码”为考生报考单位及岗位的依据,为必填项,请务必填写准确。
2、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为必填项,不得漏填或错填。
3、此表除承诺人签字需本人亲笔填写外其余信息均要求打印(包含照片)。
4、报名序号在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填写。
准 考 证
*姓 名: *身份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考 场 号: 座 位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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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须 知
1、以上带 * 号的项目要求填好并打印(包含照片)。
其他项目请考生于2017年7月17日以后登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ndd.hrss.gov.cn/index)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并将其填入本人准考证对应空白栏内。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是公安部门制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参加考试,否则不许进入考场。 3、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对。 4、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考生入座后,要认真核对考场、考号,凡坐错考场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6、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必备文具,不得将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带到考场座位。 7、考生在答题前请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将考号下对应的方格涂黑。 8、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9、笔试结束一周以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联系电话:0415-2137581 |
市卫计委盖章有效
为解决我市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急需全科医生问题,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7]58号)以及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卫计发[2017]100号)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7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2017年度我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计划为5名,其中宽甸县1名,凤城市1名,振安区2名,振兴区1名(详见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市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7.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