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9 08:45:47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7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此次考核招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不满5周年不得调动(县及以上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17106、2017107、2017108且以本岗位“其他要求”报考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602836、6601912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1296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6601905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0759
附件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单位地址 主 要 职 能 简 介 剑阁县人民医院 差额 剑阁县普安镇 城北路58号 提供医疗服务,承担医学教学任务,开展医学科学研究,进行预防保健等工作。 剑阁县中医院 差额 剑阁县普安镇 闻溪路6号 提供医疗服务,承担医学教学任务,开展医学科学研究,进行预防保健等工作。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37号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评价等工作。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 全额 各相应乡镇政府 所在地 提供医疗服务、急诊急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
2.剑阁县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
剑阁县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
人数学历
学位
专 业
毕业院校
出生时间
其他要求
备 注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人民医院
临床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1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急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出生时间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人民医院
儿科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2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儿科学/儿科医学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0年以上。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中医院
临床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3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肿瘤学/康复治疗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中医院
中医/中西医结合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4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5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
全日制普通高校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1
临床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6
9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康复治疗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为报名截止日的当月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
普安镇、城北镇、武连镇、江口镇、剑门关镇、汉阳镇卫生院各1名;开封镇中心卫生院3名。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2
临床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7
10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康复治疗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为报名截止日的当月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
下寺镇、柳沟镇、公兴镇、白龙镇、鹤龄镇中心卫生院各2名。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3
中医/中西医结合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8
12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康复治疗技术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为报名截止日的当月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
普安镇、城北镇、武连镇、开封镇、江口镇、剑门关镇、凉山乡、马灯乡、长岭乡、吼狮乡、摇铃乡、张王乡卫生院各1名。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4
放射/影像
(专业技术岗位)2017109
7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普安镇、开封镇、白龙镇、鹤龄镇、江口镇、下寺镇、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各1名。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剑阁县乡镇卫生院5
检验
(专业技术岗位)2017110
3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普安镇、柳沟镇、武连镇中心卫生院各1名。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3: 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姓名 身份 证号 户 口 所在地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近期免冠 两寸彩照 学历 普通高校 学位 成人高校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 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执业资格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