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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2017年应届规培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结束后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单位。
十、待遇及户口
1.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之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十一、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成都市龙泉驿区卫计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28-69928681。
咨询电话:028-69928683(区卫计局人事与科教科),028-84846499(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龙泉驿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 | |||||||||||
龙泉驿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
注:请考生网络报名时,对照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在“个人简历”栏注明是否取得(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职称、工作经历等要素。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总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执业资格或职称 | 其他 | |||
1 | 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龙泉医院) | 5 | 消化内科医师 | 02001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从事消化内镜工作1年以上 |
呼吸内科医师 | 02002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从事呼吸内科工作1年以上 | |||
神经内科医师 | 02003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从事神经内科工作1年以上 | |||
肛肠科医师 | 02004 | 专业技术 | 1 | 中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从事中医肛肠工作1年以上 | |||
妇产科医师 | 02005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
2 | 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 | 临床医师 | 02006 | 专业技术 | 2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
3 | 区中医医院 | 2 | 消化内科医师 | 02007 | 专业技术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在三级医院从事消化内镜工作1年以上 |
呼吸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2017年前取得相应专业规培合格证 | |||||
麻醉医师 | 02008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麻醉工作1年以上 | |||
口腔医师 | 专业技术 | 口腔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
4 | 区第二人民医院 | 2 | 临床医师 | 02009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药师 | 02010 | 专业技术 | 1 | 药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5 | 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区卫生学校) | 1 | 工作人员 | 01001 | 管理 | 1 | 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普通医学院校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 |
6 | 十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临床医师 | 02011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口腔医师 | 02012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7 | 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公共卫生医师 | 02013 | 专业技术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
影像医师 | 02014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8 | 同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内科医师 | 02015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9 | 仁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内科医师 | 02016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
10 | 洛带镇公立卫生院 | 1 | 内科医师 | 02017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11 | 大面公立卫生院 | 2 | 中医师 | 02018 | 专业技术 | 1 | 中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临床医师 | 02019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对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生,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需约定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 | ||||
12 | 柏合镇公立卫生院 | 1 | 临床医师 | 02020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35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