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3 12:08:32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和龙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府[2010]96号)和龙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使用五名事业编制指标用于公开招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职位
招聘人数为5人。医务人员1名,护理人员1名,药师1名,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惠州市龙门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法定年龄退休政策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龙门县看守所卫生所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表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管理及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隶属县看守所管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2013年8月28日
(二)报名地点:龙门县公安局政工室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 gov.cn/),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的,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3、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有关证书、证明等到龙门县公安局政工室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外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完全提交报考所须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到龙门县公安局政工室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60% + 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均需达到该科总分60%以上为合格,应聘人员单科分数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才能进入应聘下一程序,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3、凡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政策的,必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加分处理。
4、在笔试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和县人社局网(http://www.lmrs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汇总的总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 和县人社局 (http://www.lmrs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总成绩相同且无优先录用情况下,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则再进行一次笔试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 和县人社局网(http://www.lm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管理方式
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龙门县看守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日常管理培训、统一指挥调度和使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 招聘岗位及代码 | 学历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其它条件 |
| 医务人员A1 | 中专以上 | 中西医内科 | 1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从事2年以上医务工作。 |
| 护理人员 | 中专以上 | 临床护理 | 1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及初级护理师资格,2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 |
| A2 | ||||
| 药师 | 中专以上 | 医学相关专业 | 1 | 1.具有药师从业相关资格及药师职称资格,从事2年以上药师工作经验。 |
| A3 | ||||
| 管理人员 | 大专以上 | 管理类专业 | 1 | 1.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 |
| A4 | 2.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计算机职业资格或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 |||
| 工勤人员A5 | 中专(或高中)以上 | 不限 | 1 | 1.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 |
| 2.退伍军人优先。 | ||||
| 说明:1、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 | ||||
| 2、已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法定年龄退休政策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且必须提供社保参保凭证。 | ||||
| 附件3: | |||||||||||||||||||
| 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情况表 |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拨款性质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及等级 |
招聘 名额 |
招聘条件要求 | 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 | 面试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工作经历要求 | 其它条件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测试时间及地点 | 测试方式及内容 | 面试时间及地点 | 面试方式 | |||||||||
| 1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 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 自收自支 | 受理审查 | 职员9级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计算机、法律、房地产专业 | 男 | 30周岁及以下 | 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 另行通知 | 结构化面试 | 渝中区人和街99号 | 赖万明 6547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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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沙坪坝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 沙坪坝国土事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国土管理 | 职员9级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资源利用与信息技术专业 | 男 | 30周岁及以下 | 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 另行通知 | 结构化面试 | |||||
| 备注: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 2.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2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专业要求。凡符合学历要求,但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以及同一学历层次同一专业因学历类别、毕业院校等不同而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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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