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1 16:09:44
3.路北区人事代理教师、代课教师在职证明信.doc
附件3:
路北区人事代理教师、代课教师在职证明信
兹证明,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为我校现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代课教师)。在本校任教时间为: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现在岗教师的任教时间须从取得毕业证书之后计算)。我单位同意该老师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注:本证明信仅限于路北区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中报名时使用)
学校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