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29 17:19:05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
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 发[2010]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核实。
3、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合成成绩和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区人社局履行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
5、岗位确定。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卫生局组织拟聘人员依据合成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详见《2013年六安市金安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6、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7、监督。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金安区政府网公布。本项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由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61080,
区卫生局:0564-326133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 564-3261055。
附件:
2013年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照片 | |||||||
身份证号 码 |
|
户籍 所在地 |
|
学历 (学位) |
| ||||||||
何时毕业 何院校 |
|
所学专业 |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报考岗位 |
| ||||||||||||
通讯地址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宅电: | |||||||||||||
本人简历 |
(签名) 年 月 日 | ||||||||||||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和区人社部门 审查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2013年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2013年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并郑重承诺:
1、保证符合《2013年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所列条件。
2、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有效。
3、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附件《考场规则》规定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4、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接受相应处理,后果自负。
承 诺 人 签 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 诺 时间: 年 月 日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