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安徽省望江县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3-07-29 1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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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县医院、血防站及乡镇卫生院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望江县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105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望江县2013年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 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7月26日在安庆人社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望江人社网、望江卫生网等网站统一发布。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望江县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9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望江县卫生局二楼人事监察股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望江县2013年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5张。

报考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两科合计收费90元。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人社、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1)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审查情况填入《望江县2013年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并填写“资格审查合格单”。

(2)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 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办理免交笔试费手续。

6、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报考者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 专业知识为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30分,两科满分100分确定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

(4)笔试开考比例及改报

笔试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护理学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作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7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以及卫生法律法规等。

4、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和卫生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对学历相同的应届毕业生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中《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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