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江苏省太仓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5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三)

时间:2017-03-24 08: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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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开考比例见《2017年太仓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规定,本次招聘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 2017415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7415日上午900-1130到太仓市卫生培训与健康促进中心(原太仓卫校,太仓市城厢镇致和塘西路55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总分为100分,各学科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学科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查询网址:在中国太仓网站·卫计新闻(http://www.taicang.gov.cn)

六、面试

面试通知的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自己查阅中国太仓网站﹒卫计新闻(http://www.taicang.gov.cn)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能力为主,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在中国太仓网站·卫计新闻  (http://www.taicang.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的确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过程中,考生隐瞒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相关病史,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中国太仓网站·卫计新闻  (http://www.taicang.gov.cn)。(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太仓网站·卫计新闻(http://www.taicang.gov.cn)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市纪委0512-5352153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简章由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52015353890607)。

 

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322

 

 

 

 

 

2017年太仓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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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你已进行太仓市卫生系统招聘考试报名。请自行登陆中国太仓网站http://tcswjw.taicang.gov.cn查询有关考试信息,恕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0512)53520153538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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