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24 08:08:07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专业一门,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考生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至4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共同入闱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放弃面试或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相应职位专业知识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若只有单人报考的,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原则上参照宁波市考录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实行递补,其它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实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详见附件2),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相关通知,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将在余姚人才网、余姚卫生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四明山镇卫生院录用人员必须在该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其它单位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单位服务七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在余姚人才网或余姚卫生网上自行下载。
本简章由余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