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16 12:41:26
为进一步加强虾峙中心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医院护理人员紧缺的现状,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虾峙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护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 1.2011年以来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 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 2.2010年及之前已取得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目前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医疗机构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18日,普陀区卫生局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01室)报名,联系电话:3052118。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考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具体操作办法经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应职位专业知 |
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后根据专业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 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即总成绩等于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标准。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五)公示、聘用 1.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9617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卫生局3052118。 2.符合招聘条件的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 3.招聘时,总分相同的,优先聘用高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取笔试分数高者。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试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统一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putuo.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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