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11 12:45:41
为了加强全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外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网上报名人员,须在7月20日下午5:30前到响水县卫生局人事科,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供资格初审。 6、笔试费:100元/人。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13年 7月24日(上午9:00—11:00)。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到响水县卫生局人事科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拟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8日。面试场地采取封闭方式,面试顺序采取抽签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并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成最后总成绩。如录聘时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考察及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必须进行加试。 笔试成绩、面试人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笔试后三天内公示于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响水卫生网及卫生局院内公示栏。 五、考察及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基本情况。 2、对拟录聘用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拟录聘用人选在响水卫生网、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卫生局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报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 3、拟录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录聘用资格。拟录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5-86873023。监督电话:0515-86883879。 本招聘公告由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响水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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