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5 06: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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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卫技队伍结构,争取优秀人才服务乐清卫生事业,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核办法招聘一批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历、专业及户籍要求 1、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专业人员,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研究生,户籍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护理五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护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除护理专业外,其它几个专业限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生源。 |
| 详见《乐清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二)考核 有关单位要成立招聘考核工作组,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考核,并查阅档案。经查档、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意向书。以上五个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如出现实际应聘人数超过全市相应专业招聘计划总数的,则该专业的考核招聘政策取消,纳入下步的公开招聘考试范围,按公开招聘考试程序进行。 (四)对初定人员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非农户籍证明;拟聘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凭公开考核聘用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转“农转非”手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 nb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