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9 09:12:32
(2)根据省、市招聘考试规定,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与报考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月11日前到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工资科(禹城市建设路633号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确认时须携带《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4、本次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教材和培训班?
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34-7365928。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