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08 13:10:45
四、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专业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40%。 单科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核: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审批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县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5717331181
附:《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计生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计生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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