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08 13:10:32
| 4、技能测评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评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总成绩。综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招考职位无论报考人数达到比例与否,都统一开考。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决定。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相关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一)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二)龙江镇政务府网:http://longjiang.shunde.gov.cn/ (三)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http://www.sdljws.com/index.html 咨询电话:0757-23880568 监督电话:0757-233836 91eXAm.org20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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