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省射洪县招聘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二)

时间:2011-01-13 16: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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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组织方式: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以及政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射洪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射洪县同仁路139号)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士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射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在资格复审处办理加分确认手续。5、在职考生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五)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2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射洪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费按每人每科80元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二种形式。笔试每科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公共科目以《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2、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得小于3:1。对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个别紧缺特殊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可调整为1:2。3、笔试时间:2011年2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5、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6、笔试形式:严格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组考,闭卷笔试。7、笔试成绩发布:笔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占40%和专业科目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人选依照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放宽开考比例的,可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比例确定。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公布:依照招聘岗位和人数,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总分。以得分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射洪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 内到射洪县人事考试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对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在7个工作日内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 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1、聘用办法: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发给聘用通知。2、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3、所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4、聘用合同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流动。
    八、纪律:本次招考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取消其考聘资格。
    咨询电话:6629988   6839098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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