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30 18:10:31
教务处盖章
院
校
毕
分
办
意
见
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1.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
2.
“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3.
“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学习期间,如获奖励,请学生处审核并将奖状或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上。
4. 填写本表“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
5. 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的照片完全一致(彩色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