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广东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名单公示(一)

时间:2016-12-21 09: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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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一轮资格复审,部分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一、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提供资料(部分材料样式见附件2)

1、考生承诺书和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表(由本人事先填好)、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已婚的须参照前款提供配偶的相关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职)业证书;

3、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编制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年限的缴纳社保记录(要有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盖章。如按照属地政策暂无须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原单位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工作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如职称外语、计算机等证书;

5、街道或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第2-5项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所有复印材料按顺序附在资格复审表后以便复审。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在复审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过程中有未通过资格复审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公开招聘小组将依序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20-87962804、37906330。

原标题: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附件1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职位 总分 名次
1 20161101206 中医医院 临床医师(1001) 76.49 7
2 20161101326 中医医院 临床医师(1001) 76.23 8
3 20161101924 中医医院 药师(1007) 78.99 4
4 20161102126 中医医院 助理工程师(1008) 68.06 4
5 20161101913 妇幼保健院 药师(1110) 75.05 4
6 20161101925 妇幼保健院 药师(1110) 75.01 5
7 20161100103 妇幼保健院 护士长(1111) 71.08 7
8 2016110231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1201) 72.97 16
9 2016110222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1201) 72.85 17
10 2016110251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1201) 72.71 18
11 20161102208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1201) 72.64 19
12 20161101627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会计(1203) 73.81 4
13 20161101912 良口镇中心卫生院 药士(1403) 78.64 4
14 20161101918 良口镇中心卫生院 药士(1403) 76.85 5
15 20161102923 良口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室专干(1404) 74.28 4
16 20161102630 良口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室专干(1404) 73.31 5
17 20161101123 温泉镇卫生院 内科医师(1501) 73.46 7
18 20161102803 温泉镇卫生院 中医师(1503) 74.42 4
19 20161100112 温泉镇卫生院 护师(1504) 72.32 4
20 20161101409 温泉镇卫生院 会计(1505) 62.37 4
21 20161101704 太平镇神岗卫生院 会计(1703) 70.03 4
22 20161100918 太平镇神岗卫生院 临床医师(1704) 73.96 7
23 20161101327 太平镇神岗卫生院 临床医师(1704) 73.16 8
24 20161101217 太平镇神岗卫生院 临床医师(1704) 72.31 9
25 20161102802 太平镇神岗卫生院 中医师(1705) 74.15 4
26 20161102827 太平镇神岗卫生院 中医师(1705) 63.95 5
27 20161101323 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1804) 71.33 7
28 20161100530 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护士(1806) 69.47 7
29 20161100221 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护士(1806) 69.34 8
30 20161101910 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药师(1808) 77.11 4
31 20161101203 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1903) 69.66 10
32 20161101008 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1903) 68.53 11
33 20161102719 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1904) 68.08 4
34 20161102713 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1904) 63.97 5
35 20161101710 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会计(1905) 62.94 4
36 20161102519 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公卫医师(1906) 69.30 4
37 20161102125 鳌头镇龙潭卫生院 计算机操作人员(2003) 68.17 4
38 20161102106 鳌头镇龙潭卫生院 计算机操作人员(2003) 68.01 5

2、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2

考生承诺书

 

1.本人自愿报考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的相关职位,已清楚了解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并保证本人符合该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所有材料、证件真实、有效。

2. 本人保证于录用前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和学位鉴定证明(职位有学位要求的同时提供学位鉴定证明)。

3. 本人如属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保证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资格条件。

4. 本人如属社会在职人员,保证在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三个月内配合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工作,与原单位办妥所有解除用工关系的手续。如因本人与原单位的用工关系纠纷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录用或按要求时间报到,同意取消本人的聘用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

5. 本人承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否则同意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考生基本信息

以下内容由考生本人手工填写

考生类别:□应届  □社会人员;□广州市户籍□非广州市户籍; □已婚  □未婚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名称:             联系方式:

现工作单位:             人事档案(学生档案)所在单位(全称):                                   

提交材料情况

以下内容资格审查时由工作人员填写,考生不需填写

材料序号

复印件名称

(多页内容,请双面复印)

已审核原件并提交了复印件

备注

1

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准考证、考生承诺书

   无□

登记表和承诺书签名写资格复审当天日期

2

身份证

   无□

 

3

户口簿

   无□

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已婚的须参照提供配偶的相关户口簿复印件

4

毕业证

   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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