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11 19:32:25
一、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卫生工作经历,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0年底前在旬阳县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2、近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工作,未受过任何党、政纪处分;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名额、专业及报名考试
1、选调名额35名(具体选调岗位、专业及人数等条件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 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和地点:由报名人员在旬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填写《旬阳县县直医疗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持毕业证和相应的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打印页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统一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党家坝)报名,缴报名费100元。
报名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同类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和监察局联合进行审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及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多选视为无效。
5、岗位开考比例。5月18日将在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开考比例设定为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调剂到其它同专业岗位。
6、笔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5月25日上午9:00—11:00时(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为主),分值为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5月24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人员所报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岗位指标录取到最后一名,若遇成绩并列将一并不予录取;为确保选拔到合格人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否则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选调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县监察局联合组织。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对于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初录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体检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和监察局联合组织实施。
(2)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5月31日(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
公示时间:6月3日—6月11日。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初录人员名单在旬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单位及电话:县人社局 7202938 7220366
县卫生局 7203679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数 |
拟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 | ||||
招聘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其他资格条件 | ||
县医院 |
28 |
临床 |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 |
10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
护理 |
护理 |
15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护理学(士)资格证,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6日后出生) | ||
检验 |
检验、医学检验 |
2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检验(士)资格证 | ||
影像 |
影像 |
1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放射(士)资格证 | ||
县中医院 |
7 |
临床 |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学 |
3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
护理 |
护理、助产 |
2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护理学(士)资格证,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6日后出生) | ||
检验 |
检验、医学检验 |
1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检验(士)资格证 | ||
影像 |
影像 |
1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具有放射(士)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