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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含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 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奖惩证书、就读于江苏省以外院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招生录用名册(盖章); 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简历证明(单位盖章)。 夫妻两地分居的,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 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 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3)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由本人在《2013年张家港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 上签字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下午17:00至5月23日,上午11:00。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专业设置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5月23日下午14:00-16:00,地点:张家港市卫生进修学校(具体见笔试通知书)。 (三)面试 1.对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2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2.面试时间:5月28日,地点:张家港市卫生进修学校(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每位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相加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总成绩 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依次递补。对拟录用的卫技人员在张家港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zjgws.gov.cn/)公示7天。 四、录用及管理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 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和毕业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 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 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张家港市卫生局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电话:0512-58179829。 六、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卫生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张家港市卫生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市卫生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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