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29 09:12:18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服务基层项 目
服 务 地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
服务地考核 意 见
年 月 日
派出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大学生村干部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2、“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3、“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到2016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4、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有关内容后,直接携带合格证书,由资格审核部门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szyf.chrm.gov.cn/Default.aspx)进行验证。到2016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浑源县2016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领导组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
http://www.tyszyf.gov.cn/news_view.php?id=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