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31 18:05:16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财会或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18日12:00登陆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海安县卫计委人事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8813710。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详见《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5.报考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1)不进行笔试。
(二)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01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01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本公告未作要求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13710(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监督举报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 附件: | ||||||||||||
| 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 ||||||||||||
| 岗位 代码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及其等级 |
岗位数量 | 开考比例 | 学历 | 专业 | 招聘对象 | 其它资格条件 | 其他说明 | 招聘单位 | 笔试科目 |
| 01 | 差额拨款 | 二级医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1:1 | 研究生 | 内科学(心血管病)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海安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 | |
| 02 | 差额拨款 | 二级医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3:1 | 本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海安县中医院 | 针灸推拿学 | |
| 03 | 差额拨款 | 二级医师 | 专技十二级 | 2 | 2: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海安县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 | |
| 04 | 差额拨款 | 技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3: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海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医学检验技术 | |
| 05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2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应届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李堡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
| 06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从事影像科工作 | 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 07 | 助理工程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3: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信息工程、医学影像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电子信息工程 | |||
| 08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曲塘中心卫生院 | 医学影像学 | |
| 09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雅周中心卫生院 | 医学影像学 | |
| 10 | 技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3: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医学检验技术 | |||
| 11 | 护士 | 专技十三级 | 2 | 3: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护士(师)执业资格。 | 护理学 | |||
| 12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应届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南莫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
| 13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墩头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
| 14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2: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医学影像学 | |||
| 15 | 技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3:1 | 中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全日制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医学检验技术 | |||
| 16 | 护士 | 专技十三级 | 2 | 3:1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非应届 | 全日制毕业生。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护士(师)执业资格。 | 护理学 | |||
| 17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3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应届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滨海新区(角斜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
| 18 | 差额拨款 | 医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2:1 | 大专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15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 从事妇产科工作 | 白甸镇卫生院 | 中医学 |
| 19 | 护士 | 专技十三级 | 1 | 3: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护士(师)执业资格。 | 护理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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