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疾控中心2011年招聘信息(二)

时间:2010-12-29 20:03:47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1、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
2)文书起草等文秘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档案管理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基本条件:
1)符合上述专业条件的毕业生,有志并忠诚于从事档案管理、文书起草等文秘工作。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学习能力;
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获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优
先。
(五)健康体检岗位
1、岗位职责:负责健康体检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具有临床医学或内科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
3、基本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志并忠诚于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证书;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5)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6)获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优
先。
(六)安全保卫管理岗位
1、岗位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内勤工作、科室档案资料管理;
2)完成中心和科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招聘对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3、基本条件:
1)具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的党员或团员;
2)熟练操作电脑;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参加过安全、消防知识培训者优先考虑。
(七)基本建设管理岗位
1、岗位职责:
1)进行建设项目的方案等前期设计,起草项目前期的相关文件并做好相关档案整理;
2)进行施工期间的现场质量、进度管理,做好施工进程中的档案整理和相关文件的起草;
3)进行施工后期的项目验收工作和竣工资料的验收,办理项目竣工的相关手续,做好项目的竣工图纸及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招聘对象:土木建筑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基本条件:
1)符合上述专业条件的毕业生,具有一定的相关写作能力;
2)对基本建设的全部程序有一定的了解;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八)信息管理与服务岗位
1、岗位职责:
1)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库建设、整合、管理与维护;
2)参与中心内部应用服务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2、招聘对象:卫生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基本条件:
1)符合上述专业条件的毕业生,有志并忠诚于从事卫生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2)对信息化应用、信息服务等有一定的了解;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九)网络维护岗位
1、岗位职责:负责网络维护等工作。
2、招聘对象:计算机网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基本条件:
1)符合上述专业条件的毕业生,有志并忠诚于从事网络维护相关工作;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十)编辑岗位
1、岗位职责:
1)收发稿件并登记,来往稿件的审核处理、编辑加工及终审;
2)网络维护;
3)校对。
2、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公共卫生(硕士为统计流行病学专业或环境卫生与劳动卫生专业)、预防医学、卫生管理和英语(科技英语)专业;
3)有较好的中英文基础及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页,下载《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应聘表》,填妥后发送至rlzyb@scdc.sh.cn (请注意其他格式的应聘表均视为无效)。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三十日内有效。
为防止应聘信件丢失,请按照标准格式将应聘表的word文件名标注为“应聘岗位名称+空格+姓名”,例如,张三同学应聘公共卫生岗位,其应聘表的word文件名应为“公共卫生 张三”。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面试通知。面试通知将以邮件或飞信短信的形式发出,请留意个人邮箱和手机飞信短信。
3、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选拔合适人才。
4、身体检查
面试通过者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5、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面试等测试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卫生局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 报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李老师、邱老师     
邮箱:rlzyb@scdc.sh.cn
 




首页 上页 1 2 下页 尾页 2/2/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