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毕业生信息(二)

时间:2010-12-14 11: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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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和时间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21日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上传照片并缴费后,可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占总成绩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其中报考非卫生专业岗位的毕业生只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天津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考试试题由医学考试中心按考试工作有关规定设置。
 
    统一笔试时间: 2011年2月19日
 
    2.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各单位要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考官不得少于5人,设主考官1名。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面试工作要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完成。用人单位要在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制定面试标准、评分办法和汇总分数,并保存评分原始材料;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监督。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面试(不足1:2的,报考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用人单位一般要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组织毕业生面试。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汇总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确定,并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递补。
 
    (六)审批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报市卫生局人事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毕业生录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
 
    毕业生招聘是卫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渠道,是我市工作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是卫生事业长远发展的保障,同时也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局的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特别要加强招聘计划的严肃性、计划性和前瞻性;要严格工作程序,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择优录用、按需录用,杜绝人员录用中的不正之风;要提高人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特别是在面试环节要体现医学专业特点,市卫生局将组织考官培训,加强面试环节管理,确保把优秀的毕业生选拔到相应岗位上;要及时通知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并做好解释工作,不把矛盾上交,保证圆满完成2011年度毕业生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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