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1 1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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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3年太仓市23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日以后出生); 4、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条件为准。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2013年太仓市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一览表》。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录用计划数,直至取消该职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2天内根据职位要求重新填报)。紧缺专业不设开考比例,因招考人数不足所空缺的职数由卫生局从符合职位要求且服从分配志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统一调剂录用。 招考程序、办法等见: http://www.tchrss.gov. cn/0201/58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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