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9 18:29:26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或有固定就业单位的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6.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来源:www.91exam.org
8.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其它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的,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局在《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其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卫生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2951 (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220177 (铜仁市卫生局监察室)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 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 报名信息表.doc
3、 加分申请表.doc
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 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 ||||||||
单位名称 | 招聘职位 | 报聘条件 | ||||||
招聘总人数 | 招考聘用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
铜仁市人民医院 | 152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引进人才 | 01 | 2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学类 | |
临床医师 | 临床工作 | 02 | 86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二本及以上 | ||
※口腔医师 | 临床工作 | 03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口腔 | 二本及以上 | ||
※放射医师 | 影像诊断 | 04 | 19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麻醉医师 | 麻醉 | 05 | 9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二本及以上 | ||
※临床检验师 | 检验工作 | 06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药师 | 药房工作 | 07 | 6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
注:带“※”的为紧缺专业。 |
铜仁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