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8 18:34:17
一、专项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药物制剂专业1名
(二)医学影像专业2名
(三)临床医学专业3名
二、选聘人员条件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心健康,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好,学科成绩好。
(二)专业学历:
1、医学影像学和药物制剂专业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临床医学专业为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
本科生为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分别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有关院校网、恩施州民政局网站、恩施州优抚医院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24日,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到恩施州优抚医院人事科(地点:恩施市龙洞河路48号)报名。
(三)学科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方式:由民政局组织考官组打分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根据学科测试和考核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由州优抚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局党组审核,在本局和用人单位公示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郑芙蓉
联系电话:0718-8447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