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25 14: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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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递补体检公告.doc
附件: | ||||||
新都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 ||||||
序号 | 招聘岗位及代码 | 笔试(含加分) | 面试 | 总成绩 | ||
总分 | 折合分(70%) | 总分 | 折合分(30%) | |||
1 | 1001临床医学 | 55.4 | 38.78 | 77.2 | 23.16 | 61.94 |
2 | 1001临床医学 | 53.3 | 37.31 | 77.4 | 23.22 | 60.53 |
3 | 1010医学检验 | 54.25 | 37.975 | 77.6 | 23.28 | 61.26 |
4 | 1025中医科 | 59.5 | 41.65 | 81.6 | 24.48 | 66.13 |
5 | 1030临床医学 | 53.45 | 37.415 | 76 | 22.8 | 60.22 |
新都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新都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递补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因体检及选聘单位产生部分岗位空缺,根据《成都市新都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现予以递补,名单附后。
一、请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时参加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7月26日
2、集合地点:早7:20到新都区规划馆(新都区新都镇体苑路8号)门口集中,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做好时间安排。
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1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晚禁食油腻,体检当日早上空腹。
2、请考生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体检费用(340元,由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过程中一律不得有家长、朋友等无关人员陪同、跟随。
三、体检结果和其它事项安排7月29日前在新都卫生信息网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83970727
附件:《新都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