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广东东莞市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

时间:2013-02-22 11:17:41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四)考试

1、专业技能考核

对每个应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招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者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考核合格者的人数进入综合面试。如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和面试名单于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卫生局及东莞市人民医院和东莞市企石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专业能力等要素。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分数x60%+面试分数x40%计算。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附件:1、东莞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联系方式:东莞市卫生局人事科,电话:23281199;东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28636218、28636318;东莞市企石医院人保股,电话:86726618、86726608。)

附表1
东莞市卫生系统2013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专业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东莞市人民医院 口腔颌面外科医生 口腔颌面外科 2 详见公告
心胸外科医生 心胸外科 1
神经内科医生 神经内科 1
重症医学医生 重症医学 2
肿瘤内科医生 肿瘤内科 1
儿科医生 儿科 1
小儿外科医生 小儿外科 2
泌尿外科医生 泌尿外科 1
乳腺科医生 乳腺科 1
东莞市企石医院 耳鼻咽喉科医生 耳鼻咽喉科 1
普通内科医生 普通内科 2
心血管内科医生 心血管内科 1
儿科医生 儿科 1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 2
呼吸内科医生 呼吸内科 1
麻醉科医生 麻醉科 1
B超医生 B超诊断 1
合计   22
 

2013年2月21日


If you swear you will catch no fish. 咒骂解决不了问题。
Life is painting a picture,not doing a sum. 生活是绘画,不是做算术.

首页 上页 1 2 下页 尾页 2/2/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