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河南汝南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3-02-19 09:47:05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汝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0名。

一、招聘名额、范围

1、县人民医院(69名):西医临床20名、西医药学2名、公共卫生管理2名、中医临床2名、医学检验6名、针灸推拿2名、口腔医学2名、麻醉3名、影像诊断9名、耳鼻喉1名、护理20名。

2、县第二人民医院(49名):西医临床29名(本科起点10名,专科起点19名)、护理20名。

3、乡镇医疗卫生单位(72名):

乡镇卫生院41名:西医临床18名,西医药学2名,中医药学1名,医学检验10名,影像10名。

乡镇医院31名:西医临床19名,口腔1名,西医药学1名,医学检验4名,影像6名。

招聘范围、对象及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13年汝南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4、年龄要求:专科学历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汝南县卫生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5日至3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以及所取得的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5张,填写《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应聘,报名与参加考试、考核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4、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3年3月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方式:学历要求为统招本科起点的专业只进行面试,统招专科起点的专业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①西医临床专业、西医药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口腔专业、麻醉专业、影像专业、耳鼻喉专业、护理专业考西医临床基础知识。②中医药学专业、针灸推拿专业考中医临床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专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的专业,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紧缺的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

只进行面试的专业,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有效成绩;

先笔试后面试的专业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最终有效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方式为查看考生的学籍档案和毕业生鉴定材料及相关证件。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纪检(监察)联合人社及用人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考核表、人事(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到乡镇卫生院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两级,绩效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首页 上页 1 2 下页 尾页 1/2/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