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16 15:41:56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组织进行,毕业证验证费、体检费自理。
考察报考县医院岗位者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学历、报考资格等信息材料进行复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核合格人员在清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县医院护理岗位的特殊性,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结果呈阳性者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费用按晋价费字﹝2002﹞71号文件执行。
2.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享受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苏帅0351-572214813754819801
监督电话:清徐县监察局0351-570015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有关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拟聘用人员信息等环节相关事宜均在清徐醋都网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3年清徐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拟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
具备条件
备注
1
清徐县人民医院
内科
6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具有与岗位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2
外科
4
临床医学专业
3
妇产科
4
妇产科或临床医学专业
4
口腔科
1
口腔专业
5
儿科
2
儿科或临床医学专业
6
中医科
2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7
麻醉科
2
麻醉专业
8
耳鼻喉科
1
耳鼻喉或临床医学专业
9
医学影像
3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
10
病理科
1
病理或临床医学专业
11
检验科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检验专业
具有检验士以上证书
12
药剂科
2
药学专业
具有药士以上证书
13
护理
15
30周岁及以下(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护理专业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14
助产
2
助产专业
15
会计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税收类专业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科目设置参照山西2012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设置。
16
计算机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合计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