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工作人员公开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01-21 1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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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的通知》(番卫〔2011〕97号)精神的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工作进行全程的督导,具体成员:

组长:麦子杰

组员:温学文、宋明才、欧阳玉林、梁伟华、马海燕、陈晋宇、林凤英、杨玉、苏慧洁、谭洪辉、陈梅芬

下设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科

主任:梁伟华

秘书:黎志辉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招考职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三、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应考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医师岗位须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主治医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医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护理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学历(包括后续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应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

(五)应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需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2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岁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考公告

通过番禺区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2013年1月10日1月23日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根据我院招考公告的职位,采用先网上预报名,后集中现场确认资格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1月24日8:00至2013年1月30日17:00。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以下邮箱:renshike84700289@126.com报名。主题请注明“应聘洛浦分院**岗位”。

3、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1月31日8:00-9:00

4、现场确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门诊部四楼会议中心406(广州市区可坐地铁3号线番禺广场终点站D出口,转乘莲花山-番禺中心医院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34858282,34858283

5、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工作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应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现场确认;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三基为主的专业试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3年1月31日10:00-11:00。应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

(1)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面试公告。(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面试拟安排在2013年

1月31日15:00,以网上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网上公告为准。

(4)面试方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发布体检公告。

2.体检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获得录用的,待办理好录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全额报销。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4.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382号)。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为医院编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番禺区中心医院有关制度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招考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考职位表。

 

番禺区中心医院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职数及岗位要求

填报单位(盖章):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招考职位

职位数

学历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对象

备注

主治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在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儿科、内科、外科或急诊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

社会

有急诊工作经历或全科医师资格证优先

医师

5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儿科、内科、外科或急诊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

社会

有急诊工作经历或全科医师资格证优先

护理

9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在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临床一线岗位一年以上。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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