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21 12:09:58
2.面试
(1)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面试公告。(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面试拟安排在2013年
1月31日15:00,以网上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网上公告为准。
(4)面试方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发布体检公告。
2.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获得录用的,待办理好录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全额报销。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4.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382号)。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为医院编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番禺区中心医院有关制度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职位表。
番禺区中心医院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数及岗位要求
填报单位(盖章):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 招聘职位 | 职位数 | 学历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备注 |
| 主治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在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儿科、内科、外科或急诊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 | 社会 | 有急诊工作经历或医师资格证优先 |
| 医师 | 5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儿科、内科、外科或急诊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 | 社会 | 有急诊工作经历或医师资格证优先 |
| 护理 | 9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在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临床一线岗位一年以上。 | 社会 |